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

希望與限制


文章分享

我在報上看到了一則舊聞,有個植物人自殺了。 說植物人自殺其實用字不確,大家都知道植物人是「睡眠人」,除了安樂死,不可能有「自殺」的方法。我們所說的這位對象,是「前植物人」。 

他是難得的,長年昏睡後,居然甦醒的例子。男孩成為植物人時,只有十九歲,正在念大學,有一位要好的女友。他因為腦溢血,轉成中風,成為了植物人。在他陷入昏迷時,他的女友沒有放棄他,一直來醫院探望。據報上所載:這時間接近一年。 

之後是因為病者的母親覺得不應該耽誤女孩子的青春,所以力勸她不要再去探視自己的兒子。而女孩離開時,還要求男孩的母親:萬一男孩醒了,一定要通知她。 

 一年後,男孩居然真的醒了,母親將他接回家中。由於昏睡了一年,身體機能受到影響,肢體似乎退化了,男孩變成了半殘廢,靠輪椅輔助生活。 

母親為他在親戚開的相片沖洗店找了工作,但是男孩的社交和生活圈縮小,沒有朋友,看不到未來,意志始終十分消沈。 

女孩子這時候回頭來找他,而由於男孩的情形,母親認為兩人在一起不會有好結果,再度「為了那個女孩好」,也希望自己的兒子「不要害人」,所以要求兩人分手。 

兩人是何時分手,報上沒寫。但是透露說男孩的意志益發消沈,多次起厭世之語,因此家裡一直擔心他會自殺。依此也許可推斷這不會是太久前的事。自殺的直接原因是男孩接到了同窗好友的喜帖,看到別人能正常的結婚生子,而自己一生無望,於是在自己臥室內割腕而死。 

            而他終於棄世時,離他甦醒已經七年,他的死實在是令人扼腕。


將心比心,就從報上所提供的這些資料,其實也可以推理出許多事情來。這位母親顯然是有良知有道德的好人,不願意耽誤兒子女友的青春,不願意害別人家女孩子守著自己殘廢的兒子終老。也或著她整個出發點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,擔心兒子萬一被女友拋棄後會受不了打擊。但是,無論哪一種理由,其實都只反證了她對自己兒子的看法,她覺得她的兒子沒有用,不可能有未來,不夠資格與正常人平起平坐。 
          
無論是因為愛,還是因為無知,這位母親在他兒子甦醒後所做的唯一的一件事,就是剝奪他兒子的生機。 
          
他醒來後還活了七年,植物人甦醒是多麼大的奇蹟。而這個母親沒有看到奇蹟,只看到限制。她所做的是要他安於這個限制,而不是突破這個限制。這七年,我以為正是這孩子從掙扎到屈服的過程。他的死等於完全贊同了她母親對他的看法:他沒有未來,他的生命只是個拖累,他沒有資格做正常人能做的事,唯一應當有的生存方式是無聲無嗅,不要害人的活下去。 
          
當有人讓我們相信了自己的生命毫無價值的時候,我真的不知道除了就死,他還能有什麼想法。 

<心情點滴>

生命的意義究竟是甚麼?如果一個人在面對困境後只看到自己的限制,只看到負面的觀點,那麼,面對任何事情便會以負面的作法處理與思考。

然而,要用甚麼樣的方式思考,與身旁的人有著很大的關係,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庸置疑的,他們願意為孩子付出一切,但若將自己的觀點或思考模式一昧的強加在孩子身上,無疑會造成孩子看待世界的觀點變得侷促與狹隘。

陪伴孩子一同成長,是要跟著他們一起看世界,一起體驗生活,如果父母自己不能有所獲得,那麼一切也就變得毫無意義了,你把孩子當作甚麼樣的人,他們就會變成甚麼樣的人,你用限制教導他們,他們的眼界也就只剩下限制,你用希望教導他們,便會讓孩子對於現狀或未來永遠充滿希望。

做父母不簡單,也是一條永無止盡的道路,我們對孩子的未來都存在著一絲期望與盼望,但唯有陪著他們,適時調整自己的心態,迎接每一項挑戰,才能擁有最親密的親子關係。
          


1 則留言:

  1. 判斷的矛盾在於:
    順從他人判斷,自己無所適從
    順從自己判斷,他人無知所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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